为有效治理“车窗抛物”、行人乱扔垃圾等“丢文明”行为,马关全域开展“六个一”行动,通过广泛宣传,全民监督、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促使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提升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
发布一个通告
起草发布《马关县关于开展“车窗抛物”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并制定专人张贴在车站、村委会、集贸市场等场所及重要路段、节点,扩大群众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开展一次宣传
一是发挥好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QQ 群、微信群、抖音号等平台,大力宣传“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集中宣传不良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法治震慑力。二是制作一批严禁“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的宣传提示牌设置于车站、出城口及县城区重要部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等车身上张贴“拒绝车窗抛物”“严禁乱扔垃圾”相关提示语,利用车载显示屏、电视、广播进行提醒,引导乘车人员自觉革除不良陋习。四是各乡(镇、场)、县城区各网格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召开群众会、QQ群、微信群等方式,深入辖区广泛开展宣传提醒,确保全县上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举办一次培训
把杜绝“车窗抛物”纳入驾校的培训课程,组织对县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公务用车驾驶员的教育,要求其不向车外抛物、乱扔垃圾,并劝导、制止乘车人的“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做到全员培训,不漏一人。
签订一份承诺书
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驾驶人员、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等特种车辆驾驶人员,由本行政区域或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签订承诺书,做到应签尽签、全覆盖无遗漏。
开展一次巡查执法
县公安、交通运输、路政管理、道路运输、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抽调人员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同时依托 110 指挥中心开展视频巡查,从严查处“车窗抛物”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严防严管高压态势。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各相关执法部门主动提供线索,新闻宣传部门主动出击,把不文明行为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反面典型的视频曝光,做到到人到事,并在县电视台、马关潮、马关发布、抖音号和户外 LED 大屏进行实时曝光,形成震慑,营造出禁止“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马关县“七城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牟星 周秋 实:马文良
制作:李果 冯明兰
责任编辑:杨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