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很多人认为交警蜀黍
没那么巧碰到交警的!
这条路不会查酒驾的!
哪有那么倒霉啊?
这么晚了不会查酒驾的!
怎么可能天天查酒驾呢!
你错啦!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无论是休息日
文山交警
依旧在各大路口“等你”
酒后驾驶的危害已经说了很多遍
8月19日晚,麻栗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各路口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百日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查缉统一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始不久,民警看见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而来,快要到达查缉点的时候,驾驶人突然将摩托车停靠在两辆小车中间,随即民警上前询问,这时该车辆驾驶人刘某拔腿就跑,执勤民警迅速反应并将其成功拦截。通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测试,驾驶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刘某所持驾照为C1驾驶证,驾驶的却是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属准驾不符。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易疲劳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坚决不能酒后驾驶!
来源:文山警方
编辑:肖琦
制作:冯鹤
责任编辑:杨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