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 能动履职丨文山检察机关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022-07-14 1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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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担负着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那文山检察机关在服务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方面

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在今天(7月14日)下午举行的文山州“守护平安、伴你幸福”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云萍针对记者提出的文山检察机关在服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方面所作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赵云萍主任介绍到,在服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方面,全州检察机关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殷切希望云南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18年,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文山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坚决保护好文山的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

二是州检察院与州水务、河(湖)长办共同下发《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大对生态水资源保护的力度,成立普者黑湿地公园检察室、盘龙河检察室,率先探索开展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针对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非经营性采沙石点建设等情况撰写了三篇调研报告,得到州委领导批示,促成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2021年开展“为民办实事”盘龙河、普者黑湖专项治理活动,两级院领导带头落实检察长+河湖长的巡河湖行动。2022年与州河长办建立文山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河组〔2022〕1号),并共同制发2022年“河(湖)长+检察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时,以组织开展专项工作为抓手,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不断加大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将生态环境恢复情况作为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的重要因素。

四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去年与州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15家行政单位和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依法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本台记者:古魏魏 何昕霖

编辑:牟星 周秋

制作:王南 冯明兰

责任编辑:杨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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