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主体】
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
【优惠内容】
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一年。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编辑:周秋
制作:农锦庄 冯鹤
责任编辑:关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