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举行!来关注文山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2022-06-06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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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文明办、州司法局发布的(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15:00;

地点: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州委宣传部)D419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唐  斌 州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韦  超  州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熊有章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

骆常青  州司法局副局长

付治钦  州委宣传部文明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福元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干部

罗  毅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

(四)听证代表:11人

向  文  州人大代表、州肢残人协会会长

王  娟  州政协委员、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一级科员

赵影武  云南天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魏于鸿  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州律师协会副会长

唐  露  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白玉秋  文山市卧龙街道七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

居民委员会主任

郑启华  文山市开化街道振华社区党委副书记

张  琨  文山州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安华  云南腾文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何书雄  文山市狗狗俱乐部负责人

张  杰  文山骑宜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听证旁听代表:3人

朱仕明  州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王福成  州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

李海军  文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六)听证记录人:2人

卢云恺  州文明办工作人员

王  娇  州文明办工作人员

(七)专家代表:9人

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警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各1名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材料随后将分发到各位代表手中,请妥善保存。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四)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文山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联系人:卢云恺,联系电话:0876-2124137,邮箱:ynwswmb@163.com);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反馈听证会代表。



来源:文山州文明办  文山州司法局

编辑:姜婷婷 谢思思

制作:李果 王南

责任编辑: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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