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文山州在文山新闻发布厅举行文山州委人才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提问:最新的“兴文英才计划”与“七乡”系列等原有的政策有哪些具体创新突破?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解可作了回答。
与“七乡”系列等原有政策相比,“兴文英才计划”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突破。
一是人才政策实现有效“集成”。过去州内制定出台的人才政策较多,涉及行业领域较广,政策文件较为分散,不便于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者及各类优秀人才学习掌握、宣传运用。把州内现有的人才政策进行归并梳理,统筹到“兴文英才计划”中来,实现了人才政策整合集成创新。
二是推动人才评价破“四唯”。努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人才评价弊端,对达不到申报条件的5种情形予以放宽。特别是对在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但达不到专项资格条件的人才,经州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州委人才办审定后,免于形式审查,直接进入专项评审。
三是特殊生活补贴享受面更广。参照省委做法,将入选科技人才、七乡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和名优院长、文化名家等7个人才培育专项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范畴,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四是项目经费实现“包干制”管理。项目经费由原来的“分批划拨”改为“年初一次性划拨”,同时,培养期满项目考核验收后,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优先满足原人才(团队)科研需求,进一步扩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五是落实“不重复支持”原则。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入选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本办法其他人才专项及下一层次人才计划,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支持的情况。
本台记者:周秋 实习: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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