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水相关的公益诉讼问题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这样回答!

2022-03-25 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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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与水相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相关负责人针对水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

回答了记者提问



检察机关在水保护方面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腾元:“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领域,水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一个细分领域。近五年来,针对水保护领域,我们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盘龙河河段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列为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城区向河里排放污水以及盘龙河河段周边雨污混流、私搭乱建的问题,坚持局部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源头与流域河段同步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认真落实‘检察长+河长’负责制,与河长办开展多次巡河活动,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对正在使用的56个排污口、30余河边养殖户、116户河边两违建筑、32345.11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以及16个河流上游垃圾焚烧和堆放点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责令清理整改。针对德厚水库、暮底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开展公益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污染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共清理周边垃圾40余吨、修补水库周边防护栏5公里,并建立健全水库水质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维护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另一方面坚持提升整体治理成效目标,就盘龙河综合治理问题、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等问题多次向市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并得到市委政府的支持。”


检察机关在办理水保护方面的案件时是否遇到困难和问题?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沈燕:“水保护主要保护的是水源地和水流不受污染源污染,周边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不因水质变化而受影响。在办理该类案件的时候,通常需要对污染源进行鉴定,有着污染达到什么程度,需要进行什么样的干预,如何进行修复等等较为专业性的问题需要解决,云南省内目前专业性较高的鉴定机构非常稀少,据了解只有昆明有一家生态环境研究院有较为全面的资质做一些难度较高的鉴定。因为找这家机构做鉴定的单位比较多,在我们发现问题需要申请鉴定时,也不一定能够在有效时限内给出鉴定结论,所以在寻找鉴定机构和与鉴定机构对接方面还是存在一些困难,这种困难据我们了解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可以说鉴定难一直是阻碍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说做好了是人人都受益的,在全面推广这项工作方面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有哪些方面的考虑呢?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 罗云:“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全新的检察业务,通过近5年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从最开始的摸石头过河到现在各种程序和制度的逐步完善,离不开社会大众的支持和各行政职能单位的配合。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全社会的利益,我们最理想的状态是人人都参与进来,共同来维护好我们的社会公共利益。为了尽快向这个宏伟的愿景靠拢,今年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主持搭建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目前正在多个省份进行第二批试点中。这个平台主要是用于公益诉讼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使用。在公益诉讼志愿者发现涉嫌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线索后上传到平台内,经过智能化筛选,由专业团队对线索重要性进行评估和打分,经评估后,达到标准的即会推送到检察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目前各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均通过当地媒体向全社会发布了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的招募公告,希望招募一批关心社会发展、关心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一起来参与到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一起来推动公益诉讼向前发展。”



本台记者:周秋   实习:杨芳

编辑:肖琦 刘虹

制作:李果 农锦庄

责任编辑:杨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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