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文山各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22-03-15 1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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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州各地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并集中销毁一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和非法烟花爆竹。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文山市在七花广场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文山市消费者协会、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山市公安局等14家单位参加活动。在现场,文山9家企业代表签订“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各单位设立了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宣传法律法规、金融安全及如何维权等知识,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云南省盐业文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姜客建:“现在我们的食盐在每一包、每一袋、每一盒后面都有溯源码,老百姓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识别盐巴的真假,扫码如果为红字上面会显示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是正品的食盐,上面会显示它的生产信息及各种流通信息。”

此外,文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开展了2022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货值金额达20余万元。据悉,文山州拟在4月26日前陆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婴幼儿用品等10个大类,共计25吨,拟销毁商品货值共计60万余元。

在马关、麻栗坡等地,各县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过期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假冒伪劣商品等,并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为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

马关县市场监管投诉中心主任 王明菲:我们主要是采取现场讲解、还有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和大家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产品,如何选购正确的商品,以及在我们的消费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平消费,如何正确消费。

3月14日,砚山县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春节期间查获的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及仿冒侵权的1000余件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侬光辉:销毁的烟花爆竹有1100多箱,价值10多万元。建议广大老百姓,今后去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的专营店去买,不要轻易去购买没有手续的产品。

本台综合报道

制作:黄荷 李果

责任编辑:郑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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