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文山州委第一轮专项巡察检查情况反馈全面完成

2022-01-19 2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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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2年1月11日至14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反馈了十届州委第一轮专项巡察情况,向8县(市)反馈了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情况。

反馈会议传达了省委第八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在向文山州反馈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巡察指导督导意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陈明书记在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州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明斌同志在州发展改革委党组巡察反馈会上强调,各涉粮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确保粮食安全。要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部署,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粮食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扛稳抓牢“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持续保持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要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融合,强化整改实效。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主持工作的同志依次作表态发言。

县(市)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反馈会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协调一致、同向发力,针对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据悉,本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74个,县(市)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02个。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将严格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5日内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10日内报审巡察整改方案,15日内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方案通过后20日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个月后接受一次集中检查,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满,整改率达90%以上,才能通过检查验收。各县(市)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来源: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罗贤熙 苏娟

制作:黄荷 冯明兰

责任编辑: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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