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没有“五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购买

2022-01-04 16: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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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针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

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

有效预防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月4日,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提醒广大市民

没有这“五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不得购买


安全预警公告明确要求从省外直接进入文山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主要包括冷冻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必须进入文山市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文山市储存、销售、加工。并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上的“云智溯”二维码。若无“五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集中仓出库证明)一码”的产品,不得购买。

同时,对于存在以下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一)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的;

(二)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四)倒换国产包装经营或拆零虚假标注国产食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倒包销售”行为;

(五)伪造、变更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出库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相关管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来源: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牟星 关韦伟

制作:冯鹤 王南

责任编辑:杨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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