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4号)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打牢党团队一体化政治培养链条,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发挥少先队在立德树人方面的独特作用,重视少先队员身心健康和素质提升,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主动学习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引导他们成长为实现文山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预备队、突击队、先锋队,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少年儿童事业和少先队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团教协作、社会协同的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全团带队工作模式。紧扣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强化少先队工作的政治属性,以培养少年儿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为工作主线,突出少先队的组织属性,全力打造政治鲜明、思想先进、团结友爱、活泼向上的新时代少先队组织。
(一)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
1.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工作提出的希望要求,引导少先队员牢记总书记的话、按总书记要求做。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红色基因代代传”“边疆儿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大力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以少先队队课和主题队日为主要形式,结合“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充分融入“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内容,讲好“四史”故事,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发自内心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发自内心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3.从小培育少先队员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萌芽。用少年儿童易于理解的方式解读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少先队员心中种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理想种子。教育引领少先队员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把“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建设工作中,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培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熟记熟背,做到入脑入心。持续开展“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学习楚图南、王有德、张大权、杜富国、新时代“西畴精神”践行者群体等身边的榜样。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养成好思想、好品德,学会自省、自律,养成虚心接受批评帮助的习惯,成长为有大爱有大德有大情怀的人。
(二)着力增强光荣感,推进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和工作创新
5.巩固拓展少先队组织体系。在各级少工委全面实行“双主任”制度,按时召开各级少工委会议。在各级各类小学、初中100%建立少先队组织,规范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100%成立学校少工委,健全学校少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完善少工委运行机制,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加强区域化队建,拓展校外少先队组织,建好用好“老山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南疆红领巾辅导站”等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构建校内外有机衔接的少先队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一批文山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积极推进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创建,扩大覆盖面,让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在条件具备的街道(社区)、农村、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校外培训机构等探索建立少先队活动组织,不断拓展组织动员少先队员的渠道。
6.活跃提升少先队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全童入队,坚持教育充分、程序规范、执行细化的总要求开展少先队分批入队工作,首批入队队员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全童入队,做好队前教育、队中培养、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推动初中全面规范落实“推优入团”。在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将少先队活动课纳入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大、中、小队会和队委会,经常性开展队会、队课、主题队日等少先队活动。全面规范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将党团队组织意识等红色元素融入少先队特有的“红领巾奖章”、优秀少先队员(集体)荣誉表彰、红领巾岗位、红领巾实践体验等多种激励载体,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报评选产生的原则,加大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评选表扬力度,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化的骨干辅导员队伍。
7.塑造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文化。坚持抓好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使用管理,加强队章教育,以及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等少先队特有元素的运用,用好“六·一”、“十·一三”建队日等少先队重大节庆日,开展好少先队仪式教育,让少先队员深刻感受少先队组织文化,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归属感。保障少先队基本组织生活条件,规范建设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队报队刊,相关经费可以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8.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探索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文军警部队建立联建共育机制,广泛开展研学活动,结合少先队员年龄和学段特点,依托“红领巾奖章”体系,分级分类系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和生产一线岗位体验、夏冬令营、文化体育、少年科学院、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爱老敬老教育等丰富生动的实践活动,强化少先队实践活动育人作用。持续开展“上老山进军营到农村”、消防训练营等体验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州内红色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及各类现场教学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细化标准开展少年军校、少年警校建设。
9.推进少先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持续开展各族少年“手拉手”系列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少先队员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让少先队员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争当“小小环保志愿者”。广泛动员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探索以书信结对、线上互动及线下活动等方式加强与港澳台及新疆、西藏等地区少年儿童的文化交流,增强广大少年儿童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传递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利用好“中国文山——越南河江青年友好交流活动”平台,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少年儿童的交流交往,树立“小小主人翁”意识。加强对“小小留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三)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0.锤炼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要求,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在思想政治上为党育人的主要职责,原则上新聘任大队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严格配备标准,完善任职程序,建立符合实际的少先队辅导员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州、县(市)两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体系建设,充分整合资源,依托州、县(市)名师工作室分级制定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计划,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全员培训要求,全面覆盖到村一级学校,全面强化政治培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能力。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优先选派中青年党员担任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注重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发展党员。
11.优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州总辅导员配备在同级团委,县(市)总辅导员配备在同级团委或教育主管部门,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可由学校大队辅导员兼任。要层层落实总辅导员制度,突出少先队工作专业性,并保持相对稳定。按照德育主任层级单独配备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当设立副大队辅导员岗位。建立并逐步完善州、县(市)级少先队校外辅导员人才库,聘请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退役军人、“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等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12.创新少先队辅导员评价和激励机制。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设立“少先队活动”专业学科,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畴。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应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考核激励和称号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将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评价,由县(市)级及以上少工委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各中小学校少工委具体实施。建立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等级称号评定工作机制,积极向省少工委推荐特级辅导员,将少先队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等级评定中。发掘、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师德教风的骨干辅导员和辅导员带头人。将成绩特别突出的少先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州、县(市)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学科名师工作室创建、管理范畴,建立科学考核体系、规范进退机制。
13.深化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对少先队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在各类社科基金设立少先队研究专项,在教育科学课题中设立少先队研究项目,支持各级辅导员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申报研究。深化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课程教材体系。畅通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深造途径,鼓励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攻读少先队教育管理、小学教育或相关专业学科,并以少先队工作为主要研究方向。探索推进与文山学院的联合实践培养,在师范类专业中增设少先队工作选修课程。在各级教科研机构设少先队学科教研员,加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教研。探索建立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
14.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州、县(市)党委要明确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州、县(市)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政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州、县(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州、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少先队重要工作的研究协调。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且分值不低于10%。
15.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各级宣传、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力度,围绕“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推出一批富有文山特色的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在各种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报道。文明办要以“小手拉大手”的工作模式,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工作体系。科技、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广泛动员全体少先队员参与到科学普及、科技创新、体育锻炼等活动中来。网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中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标等行为;支持各级少先队组织构建新媒体工作矩阵,不断提升全州全媒体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影响力和引领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配套支持政策,按有关规定加大少先队评选表扬支持力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16.压实共青团组织全团带队责任。共青团要找准落实全团带队职责的着力点,从思想、组织、工作、队伍等方面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实行“双主任”制度,州、县(市)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各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制度化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少先队工作融入全团重大品牌项目一体谋划推进,在力量、资源等方面加大对少先队工作投入,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州、县(市)级团委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少先队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直接领导,符合条件的团组织负责人担任同级少工委副主任。
17.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协同责任。州、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做好少先队工作的政治责任。推进少先队工作全面深度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少先队工作内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中突出少先队工作内涵,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年度计划应当征询同级团委、少工委意见,充分体现少先队在少年儿童德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深化团教协作,州、县(市)级团委和教育部门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少先队工作。实行州、县(市)级团委和教育部门选派干部相互挂职、兼职制度。州、县(市)级少工委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当地政府督学,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督导清单并细化相关指标。将“红领巾奖章”、实践活动、荣誉激励等学生在少先队组织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支持少先队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简化审批流程。
18.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州、县(市)级政府应当考虑少先队员人数等因素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纳入相关部门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本地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经费;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不低于20%。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徽章及“红领巾奖章”由学校统一配发,并建立健全采购质量把控机制。计算绩效工资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核算课时计入教师学科或思政课时。推动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范围,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调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19.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充分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将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为少先队员创设亲情陪伴、心理辅导、兴趣培养、权益维护、社会托管等更多公益项目,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特殊群体,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协作,发挥少年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形成少先队辅导员、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的合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相融合的社会化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编辑:苏娟 罗贤熙
制作:冯明兰 黄荷
责编:杨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