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文山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新丹就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常态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作了详细介绍。
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刑事诉讼法,落实《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通报》以及省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通报〉要求的工作措施》,明确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率、采纳率三提升及上诉率一降低的质效要求,加大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在提升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
一要更加重视制度适用的质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衡量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更加重视发挥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教育转化作用,夯实制度适用的基础。
三要更加重视控辩协商的力度,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的执业权利,主动听取和尊重辩护意见,适时开展协商,不断完善控辩协商的机制和提升协商效果。
四要更加重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合法性和自愿性的审查,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障其合法权利,争取其尽早真诚认罪认罚。
五要更加重视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充分听取其对制度适用的意见,依法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帮助其解决因犯罪造成的困难,促进达成刑事和解,为制度适用奠定基础。
六要更加重视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量刑规则,完善诉审衔接机制,共同推进制度适用和提升适用效果。
七要更要重视量刑建议说理,量刑建议书中应当写明建议判处的刑罚、计算方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及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八要更加重视廉洁适用,注重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及时防范制度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规范检察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案件、重要办案环节的审核把关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司法责任追究。
本台记者:王鹏飞 项兰星
编辑:牟星 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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