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在文山州人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晓对2021年出台的《文山州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人才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文山州的引才机制,制定出台《文山州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述柔性引才的定义、原则及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各用人单位结合需求实际自主开展柔性引才工作,党委、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章为引才对象及标准。主要明确了柔性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六类主要对象,并对开展柔性引才的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的规范和要求。
第三章为引才方式。重点简明阐述了7种主要的柔性引才方式,并放宽约束,增加“其他柔性引才方式”的条款,便于工作推进。同时,对柔性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作了相应规范和要求。
第四章为引进人才的认定。明确柔性引进人才的认定由文山州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申报认定的条件、程序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为政策支持。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激励,明确优化和突破州内现有的相关人才政策,使柔性引进人才同等享受,并明确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二是整合州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政策,对用人单位开展柔性引才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第六章为管理服务。主要对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日常服务、工作目标、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
第七章为附则。
在柔性引才的对象上。重点参照了省级及州内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界定标准,做到“上下能衔接,左右不冲突”。
在政策支持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与申报文山州“七乡”系列人才专项,还可参与五年一届的文山州“兴文人才”评选表彰,入选者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在财政经费投入上。文山州级院士工作站由原来的州级财政每年支持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专家工作站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本台记者:谢思思 肖琦 赵妍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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