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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 立 任文山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王素春 任文山州戒毒康复中心主任;
侬永林 任文山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冉厚雄 任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督查专员(副处级);
李 云 任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朱汉勇 任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代朝坤 任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陶永宏 任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简高芳 任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刘虹
制作:李果 黄荷
责任编辑:王云霞